補發商標注冊證是商標注冊人因原證書遺失或破損時,依法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重新獲取商標權利憑證的法定程序 。辦理時需提交《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書》、主體資格證明等材料,通過商標網上服務系統、地方受理窗口或備案代理機構遞交申請,并繳納規費(紙質申請500元/類,網上申請450元/類)。申請信息須與原證一致,破損補辦需交回原證,遺失補辦需在《商標公告》刊登聲明。
自2022年1月1日起,國家知識產權局全面停止發放紙質商標注冊證,改以電子證書形式核發 。若涉及商標名義變更或轉讓,補發證書將根據申請主體名義確定歸屬。申請人可通過線上系統或注冊大廳查詢進度,領取新證時需持通知書及身份證明文件。委托代理機構辦理的,證書由商標局直接寄送。